背景调查-不利行为 & 候选人上诉程序

  1. 当背景调查显示有犯罪前科时, 人力资源合作伙伴应与招聘部门协商,在所有其他可用信息的背景下评估定罪, 确定是否与该职位的具体工作职责相关. 大学为评估就业而拥有的这些信息不被视为公共记录,应被视为机密的人事事项.
     
  2. 如果初步判断该定罪将对其职位产生足够的影响,则应与候选人讨论有关资料,使候选人有合理的机会提供澄清资料.
     
  3. 如果应聘者认为发生了错误,他/她将在收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联系招聘部门. 确定取消资格依据的时效前通知, 附带一份背景报告, 还有一份 你的权利摘要 根据公平信用报告法(FCRA)将颁发给候选人. 如果候选人认为发生了错误,他或她有责任联系第三方供应商.
     
  4. 如果候选人 does not 在七(7)个日历日内回复,或者如果回复 does not 删除不符合资格的信息,并且候选人目前不在大学工作, 用人单位可以撤回录用通知. 要撤回录用通知,招聘部门必须向候选人提供一份不利行动通知,其中包括一份 你的权利摘要. 如果候选人提供了删除或澄清不合格信息的信息, 招聘部门可能会继续招聘流程.
     
  5. 如果候选人目前在学校的其他职位上工作 does not 及时回复或者如果回复 does not 删除不合格信息, 那么招聘部门必须与人力资源部和员工家庭部门协商, 检讨有关事宜,并决定应征者是否适合继续担任现职.